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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和《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通知
作者:作者    发布时间:2007/8/6 21:07:29    浏览:5157次

各市(筹)委会、省直属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参政议政工作,社省委决定,对八届社省委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负责人作相应调整,同时成立了参政议政课题评审委员会。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和参政议政课题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已经九届二次主委会和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下发给你们。

附:1、《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名单》

2、《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参政议政课题评审委员会名单》

3、《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一

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科学技术委员会

主任:张伟林

副主任:金维平  王  永  范立新

 

社会与经济委员会

主任:肖福全

副主任:吴学勤  戴小明  张士云 

 

文化教育委员会

主任:杨国新

副主任:金菊良  刘晓川

 

医疗卫生委员会

主任:戴小华 

副主任:汪  渊  蒋建华 

 

妇女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  俊 

副主任:杨祖梅  许  鸣  程晓莉

 

附件二

参政议政课题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

李益湘(兼)省政协委员,社省委副主委,高级工程师

顾 问

王景连    省政府参事室参事,合肥工业大学教授

委  员

张伟林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副院长

肖福全    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

杨国新    省文联美协副主席 

戴小华    省中医附院心内科主任,主任医师

汪  渊    安医大学分子生物实验室 教授

金维平    合肥市政协常委,市科协副主席

吴学勤    省立医院心电科  主任医师,教授

季学枫    省政协委员,省农委畜牧技术推广站高级畜牧师

杨保国    省农机所副所长 高工  

许桂宝    社合肥市副主委,经济师

刘晓川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附件三

九三学社安徽省第九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  九三学社安徽省九届委员会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和一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是:科学技术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社会与经济委员会、医药卫生委员会和妇女工作委员会。

第二条  专门委员会是适应参政议政需要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委会领导下,组织成员进行经常活动的工作机构。参政议政部承办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社的群体作用,结合我国和我省实际,就经济建设、区域开发、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妇女及统一战线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意见,提出建议,履行我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党和政府的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  委员会的设置和变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免由社省委常务委员会决定,委员的任免由主任、副主任提名,主委会决定。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委员若干人。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主任会议或全体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有关专业人士担任特邀委员。

第六条  委员会根据各自工作范围制定年度计划,每年确定几个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专题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对于涉及范围广泛的专题,有关专门委员会可相互协作联合开展工作。

第七条  委员会的委员要参加所在专委会的各种活动,积极参与所在专委会确定的课题调研,每年至少撰写1件提案。完成任务突出者,专委会将给予表彰;成绩特别突出者,可推荐至社省委进行表彰;不能履行职责者,视作自动退出。

第八条  社中央专门委员会布置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社省委专门委员会必须认真落实办理。

第九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市级组织、省直属组织要相互联系、配合工作。专门委员会所定专题,可向市级组织及有关省属组织通报。市级组织及省属组织可根据各自情况选定专题与社省委专门委员会协作,共同进行调研。社省委专门委员会应了解市级组织及省属组织自身开展专题调查的情况,必要时给予配合。专门委员会要积极主动地与社省委的对口单位进行经常性联系,并形成制度化。

第十条  专门委员会形成的专题报告和提案,要报请主委会议审议处理。重要专题,提请社省委常委会讨论,听取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并决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