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省委多篇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省领导批示 |
| 作者:芜湖九三 发布时间:2011/9/20 浏览:3880次 |
今年以来,社省委继续加大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力度,着力提高信息稿件质量。在各级组织和广大社员的参与和努力下,我省社涌现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的社情民意信息稿件。截至目前,我省社报送的社情民意信息被社中央采用4篇,省政协采用17篇,省委统战部采用4篇,多篇稿件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批示和反馈。具体情况如下:
社芜湖市杨高升撰写的《建议改革高考录取投档分数线的确定方式》被省政协《社情民意》第5期采用,得到省政协领导批示。该信息具体分析了现行高考录取的缺陷和不足,从尊重考生志愿、优化专业设置的角度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社合肥市戴绍平撰写的《对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几点建议》被省政协《社情民意》第29期采用,得到省政协领导批示。该信息紧扣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水利设施现状,对保护建设成果,提高管理效能,发挥水利工程设施作用提出了四点建议。
社安庆市查振华撰写的《加强农村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被省政协《社情民意》第37期采用,得到省政协领导批示。该信息提出要结合中央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的政策,大力推动农村中小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针对多年来农村水利投入不足的情况,提出了6点具体建议。
社亳州市方林飞撰写的《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力度的建议》被中共省委统战部《意见和建议》第十二期采用。省政协领导、省政府领导副省长分别批示。针对该信息所反映情况,省商务厅、省农委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政策,专门行文向省委统战部进行情况反馈。
社滁州市储昭节撰写的《同一次住院医疗费用中的门诊费用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被省政协《社情民意》第75期采用,受到省卫生厅重视:“请办公室予以反馈说明,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政策系人社厅主管,请向人社厅反映。我厅主管新农合,其门诊费用系实行统筹报销(与合办核实后答复)。”随后,针对所反映问题及建议,省卫生厅以(卫办函〔2011〕38号)文专门行文作了说明和答复。
社亳州市方林飞撰写的《关于增设安徽老年电台、电视台频道的建议》被省政协《社情民意》第139期采用。安徽省广播电视台专门行文进行反馈,指出由于国家对电视频率资源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鉴于目前无线广播电视频道资源基本枯竭,广电总局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频道频率。
参政议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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